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13 |
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仅切割组装的 ,应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本次集装箱无电镀工艺且使用水性漆喷涂4.78t,依据上述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8年7月31日,陕西象道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收集资料,对工程的建设等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并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及项目所在地周围区域的环境特征,在现场踏勘、资料调研、环境监测、数据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陕西象道集装箱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现场调查,现有集装箱生产线已拆除,仅剩空置生产车间.
二、地理位置与交通
1、地理位置与交通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金旭路东段陕西象道物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795207°,北纬34.378488°,海拔高度377m.项目东侧约66m为G70福银高速;
南侧约155m为金旭路;
西侧紧邻朝阳六路;
北侧紧邻咸铜铁路,交通较为便利.地理位置及交通见附图1.
2、周边环境关系 据现场调查,本项目西南侧约280m为渭城区秦汉新城服务中心;
南侧隔金旭路为水岸朝阳住宅小区;
北侧约170m处为石河杨村;
东南侧约790m为春城十八里小区、约870m为太伟豪园小区.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图见附图2.
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集装箱生产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 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 项目,亦不在《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之列,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2019年3月26日,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对本项目进行备案,项目代码为 2018-611204-53-03-054899 .
2、相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工作防治方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3年第31号)、《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西咸新区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咸阳市渭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咸阳市渭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定,具体见表1. 表1 与相关规划、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相关政策文件 要求 本项目符合情况 符合性 《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工作防治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1、加快推进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各地要全面开展涉VOCs排放的 散乱污 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由原有的喷油漆改成喷水性漆.技改后,喷漆废气采用喷淋塔+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符合 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13年第31号)中有机废气处理措施的符合性分析 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