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7-13 |
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五章第三十一条;
2、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安徽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二、申报条件:
1、防雷装置设计单位和人员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三、申报材料: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3、市防雷中心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合格证》(另:易燃易爆工程项目还需提供《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四、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现场勘察
4、核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附表格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项目: 申请时间:年月日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地址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编号 《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编号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建设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 手机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质证编号 资质等级 监理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资质证编号 资质等级 资格证编号 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概况单体名称/ 防雷类别 单体数量 栋(座)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送审材料: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3.防雷工程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4.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5. 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监督验收签证书;
建设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防雷检测机构(公章): 经办人:年月日气象主管机构(公章): 经办人:年月日办理结果: 经办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