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14

七、各培养单位应不断完善博导的"选聘分离、动态上岗"的机制,对博导上岗招生在科研项目和发表论文等方面严格把关.武汉大学2010年在岗的硕导、博导(含外聘导师)应填写《武汉大学2010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培养单位须签署意见、盖章. 本次新增博导、跨学科博导是否招生,由各培养单位制定2011年博士招生目录时一并确定.

八、时间安排: 2011年新增博导申报日期为5月4日―5月14日,相关统计数据截止2010年4月30日,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6月7日前完成审核、复议,各学院于6月11日前将学部学位评定委员审核后签署意见的申报、申诉复议材料和《武汉大学2010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2011年)》等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联系

电话:68754152,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九、本通知与《武汉大学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暂行规定》【武大研字[2002]20号】文件不同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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