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7-14 |
10、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报考人员的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11、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间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
提交资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补充信息后可再次报考该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12、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报考多个岗位? 济宁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3、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区教育和体育局直接联系(咨询
电话:
18369885557、18369885558).
14、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电子照片时,须使用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处理工具对本人照片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15、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6、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及招聘单位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7、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8、应聘人员考试时能否使用户籍证明? 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时只能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19、是否有指定的考试教材、辅导用书和培训班? 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0、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咨询
电话:
18369885557、1836988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