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7-14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服务 的回复意见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单位发来的《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服务的函》已收悉.

经研究,提出以下回复意见:

一、同意你单位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建议所需资金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政策法规综合管理经费"项目中列支.

二、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规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不含)及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文中请示事项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且涉及金额在限额以下,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请按照(昆政办z2016{34号)之相关规定和单位内控、财务制度要求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程序. 昆明市财政局 2019年5月8日 (联系人及

电话:杨瑶 63549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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