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7-14 |
否则,甲方与乙方、乙方与用人学校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动无效. 第二条 乙方到长乐职业中专学校任教,服务期为六年. 第三条 乙方到用人学校工作后,按规定应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学校编内人员;
用人学校按福州市长乐区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支付工资,予以发给福建省外生源的每位毕业生安家补贴费3万元(硕士研究生安家补贴费6万元),分期支付,第1年、第3年、第6年各支付1万元(硕士研究生各支付2万元). 第四条 乙方应要求毕业学校将本人档案于2018年7月20日前寄到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人事科,2018年8月8日持就业报到证到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报到. 第五条 乙方若未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不予确认专业技术初级职务资格;
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六条 双方违约事项规定:
1、双方签约后,乙方未能到双方约定的任教学校任教,甲方未能接收安排乙方,均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付给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2、在服务期内,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报考离职研究生等学习,则甲方不予转出乙方的行政、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
若乙方擅自离开福州市长乐区教育系统,则用人学校按有关规定解除乙方聘用合同.出现上述情况,甲方保留乙方人事档案至六年满. 第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福州长乐区教育局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