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9-07-14
高等学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 (仅限用于申请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校年应届毕业生(学历:;

学制:年)积极响应江苏省赴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号召,拟到单位就业.

为配合其申请学费补偿,经查实,该生为全日制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统招研究生),且不属定向或委托培养,在校期间应缴学费元,实际缴纳学费元(分学年缴纳). 我校承诺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校财务部门名称:;

经办人姓名:;

联系

电话:). 学校名称(盖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1.申请学费补偿的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如果不能出具完整的学费收据原件,则必须持劳动(聘用)合同到原就读学校出具本证明;

2.本证明必须加盖高校财务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院系和其他部门公章无效);

3.本表可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地址:http://aid.ec.js.edu.cn);

4.专科转本科毕业学生,其专科和本科阶段学费证明的"学历"填写"专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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