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9-07-14
云农办市〔2017〕286号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云南 十佳水果示范园""2017年云南名优水果"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推进云南农业品牌建设相关指示精神,积极培育打造云南农产品知名品牌,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云南十佳水果示范园""2017年云南名优水果"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评选活动以"高原特色、生态精品、品牌兴农"为主题,挖掘水果产业特色及亮点,培育全省水果产业品牌资源,树立行业标杆、引导水果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云南高原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评选对象及数量

(一)评选"2017年云南十佳水果示范园" 评选出10个具有云南地方特色、品质优良、区域种植优势明显、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前景好、有较高知名度的名优果品生产示范园区.

(二)评选"2017年云南名优水果" 开展苹果、梨、柑橘、葡萄、芒果、石榴等果种的评选活动,各果种综合评选前6名授予"2017年云南名优水果"称号.

三、申报条件

(一)"2017年云南十佳水果示范园"申报条件 1.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申报主体. 2.水果种植基地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

3.水果栽培、管理采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在当地具有较好的带动、示范作用;

4.水果采收分级、流通、销售及质量安全体系健全;

5.通过有机、绿色食品、无公害或地理标志认证的园区和按农业部水果标准园创建的园区,优先申报.

(二)"2017年云南名优水果"申报条件 1.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申报主体. 2.评选苹果、梨、柑橘、葡萄、芒果、石榴等果种,并能够提供鲜果现场品鉴.若果种申报数量不足10个,不予评定. 3.参评果品种植面积须在500亩以上(葡萄可在100亩以上). 4.参评果品应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地方特 色优势较为明显. 5.通过有机、绿色食品、无公害、地理标志认证或云南名牌农产品评选的果品,优先申报.

四、评选程序

(一)由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当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二)由州(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农业厅.

(三)省农业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在"云农12316三农综合服务平台"APP进行网络投票,及时通知申报单位提供鲜果样品组织现场品评.

(四)纸质申报材料初审、网络投票分别以20%计入总分值,现场品评成绩以60%计算入总分值,通过综合排名提出初选名单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在云南农业信息网上发布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并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农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单位主动申报.

(二)请各州(市)农业主管部门于11月15日前将《"2017年云南十佳水果示范园"评选申报书》《"2017年云南名优水果"评选申报书》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