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14 |
竣工于2016年10月,占地面积120亩.公司建有综合办公楼、生产楼、渗滤液处理站1期、2期等. 公司生产控制采用DCS生产自动化监控系统,以先进的生产工艺实现清洁生产;
保障生产及质量系统为了贯彻实施《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任务,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于2018年9月印发了《吉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行)》,规范和指导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
2、编制目的 在德德惠市德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运行中正常或非正常情况下可能会对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进而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导致区域内的人群及动植物受到侵害,进行自行监测的目的是初步的排查生产厂区内是否存在环境影响因素,为环境影响的识别提供依据.
3、编制原则 (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和规范原则. (2)基于特定的生产单元进行布点监测原则. (3)科学性原则 (4)安全性原则. (5)经济型原则
4、编制依据 4.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第三次修订) (4)《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16年5月28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6)《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16]40号) (7)《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吉政发[2016]40号) (8)《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 (9)《吉林省土壤环境质量与污染现状调查报告》(2010年) (10)《吉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吉环农字[2018]28号) 4.2相关导则和规范 (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 (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1-2014) (3)《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36600-2018) (4)《土壤环境监测规范》(HJ/T166-2004)
5、企业基本信息调查 企业废水主要为垃圾产生渗滤液经处理合格后外排至污水处理厂.
6、监测方案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环农字【2018】28号)要求,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拟按一下方案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
1、土壤 (1)监测点位 本次布设2个土壤监测点位,见附图. 表1 土壤监测点位布设位置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点位描述 采样深度
1 厂区上风向1# 了解项目背景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2 厂区下风向2# 下风向选择在污染物浓度最大落地点,了解项目厂区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2)监测项目 ①镉、铅、铬、铜、锌、镍、汞、砷、锰、钴、硒、钒、锑、铊、铍、钼、二f英具体见
图表2. 表2 土壤监测项目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手工监测方法 执行标准
1 钼 土壤和沉积物 12种金属元素金属的的测定 HJ80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