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14 |
3、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进行装修、改造须先征得委托方同意,一切装修、设计、营造及维修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条例,承担消防、安全责任,服从安全管理.如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并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协议.
5、买受人租赁期间应负责租用的房屋内以及门前的 三包 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房屋所产生的电费、管理服务费以及水费均由买受人自理,房屋内外的原有的门窗装修归委托方所有,买受人不得无故毁坏,否则由买受人负责赔偿.
6、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他人经营.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方)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款3%的佣金,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将拍卖成交价款的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直接交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上,资产占有单位凭成交确认书与买受人(承租方)签订出租出借协议或合同,按合同约定向买受人(承租方)收取以后年度租金.
8、履约保证金:为方便委托人对买受人(承租方)的管理,买受人(承租方)须交纳成交后的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直接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五、竞买合同 竞买人必须与拍卖人签订竞买合同,竞买合同另附.
六、拍卖清单 本次拍卖标的的详细说明见下页 沁阳市商业总公司门面房租赁权拍卖明细表
七、商业系统房屋租赁合同书
八、承诺书 门面房租赁拍卖明细表 序号 位置 单位 数量 面积(M2) 评估 年租金(万元) 出租底价(万元) 产权持有单位
1 怀府路妇幼大楼一楼东门面房 间3150.64 14.1 14.1 沁阳市商业总公司
2 怀府路妇幼大楼一楼西门面房 间4124.84 13.65 13.65 沁阳市商业总公司
3 怀府路工商银行东邻门面房 间3224 15.7 15.7 沁阳市商业总公司 商业系统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联系
电话: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
电话: 为了维护订立合同双方的利益,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 租于乙方经营,共有房屋 间营业面积 平方米,其它设备及财产附表. 第二条 店名:经营范围: 第三条 承租期限:
3 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四条 承租金:租金共计 万元(大写:合同签订日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缴清第一年租金 万元(大写:并缴纳合同保证金 万元.以后乙方须在每年的 月 日前(第二年租金 万元,第三年租金 万元)缴清年度租金.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场地和用电、用水条件.
2、对乙方的经营项目、店内外卫生、安全防范等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3、尊重乙方的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的正当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规定的场地和经营范围内自筹资金、依法自主经营,拥有商品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要求甲方提供开展正常经营所必需条件和环境;
乙方在租期内无违反合同的,同等条件下在下一轮租赁中享受优先.
2、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每天年租金 1%的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15天,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扣罚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
3、配合甲方搞好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按要求配备安全消防设施(费用自理),搞好店内外环境,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分配的合理的公益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