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14

(九)》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

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

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

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本次报考对户籍和社会保险有何要求? 答:根据人社部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计算时间为2017年3月至2019年2月),且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员方可在本市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自行承诺符合全部报名条件.对考试合格人员,本市考试管理机构将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数据审验或现场验证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对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违反承诺条款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问: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什么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如何登记?何时登记? 答: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办法》、《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本市在职在岗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由主管财政部门采集;

本市在职在岗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会计人员,由工作单位税务登记地主管财政部门采集;

工作单位未进行税务登记的,由其工作所在地主管财政部门采集. 为了避免影响报考人员资质审核,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前往主管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会计人员关系在本市的报考人员,如会计人员信息未发生变更的,无需重新登记;

如原持证人员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则按属地原则进行更新. 对2018年已在本市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但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且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务必于考试前完成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否则,将影响报名资质审核. 问:2018年已在外省市参加中级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今年能否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 答:符合2019年报名条件,并且完成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此类人员,今年可在上海报考.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此类人员2019年通过了全部科目考试,只能在上海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问:如何理解会计工作年限?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9号)的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 从事会计工作 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即2019年12月31日前.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报考人员在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 报考人员至少应完成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年限,等于报名条件中要求的会计工作年限减1年.例如,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的,从事会计工作应满5年,则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起至少完成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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