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5 |
1、新疆电大关于规范教学管理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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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疆电大关于成绩查分的管理暂行规定………………..2
3、新疆电大考试试卷密封装订规定…3
4、新疆电大违纪考生处理的暂行规定…4
5、新疆电大留考和借考有关规定…7
6、新疆电大开放教育半开卷考试 一页纸 的使用规定……….8
7、新疆电大关于考试试卷领、交、保管的规定…………...9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规范教学管理行为的若干规定 新电大校字(2011)66号 为了严格落实广播电视大学远程开放教育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课程考核管理和服务的有效实施,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未经中央电大正式批准为本、专科教学点的单位,一律不得招收参加开放教育本专科学习的学生.
2、办学单位被批准为专科教学点后,满两年以上,且具备办本科教学点条件的,应及时向新疆电大提出申报本科教学点,并经新疆电大初审后,上报中央电大审批.
3、凡获准设置本科教学点的单位,应及时向新疆电大提出申报本科考点,并经新疆电大初审后,上报中央电大审批.
4、自2011年秋季开始,各教学点课程未注册的学生不能参加期末统一考试,新疆电大视机编考场的成绩为有效成绩,否则无效.
5、凡是学籍注册在地区电大或其他本、专科教学点的学生,期末统考时,各办学单位必须安排学生到学籍注册地的教学点、考点参加考试,否则,后果由擅自违规操作的办学单位负全部责任. 本规定由新疆电大考试中心负责解释.自2011年9月15日起执行.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关于成绩查分的管理暂行规定 新电大考试字〔2011〕10号 根据中央电大的相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并参考部分内地电大的经验,特就查分工作做如下暂行规定:
1、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确需查实成绩,由学生本人向各地、州、市电大分校提出书面申请,各地、州、市电大分校对申请查分的学生情况应先进行筛查,查证该生是否参考或违纪,是否成绩属漏登,若是未参考和违纪的学生,由分校直接通知考生;
将已确定成绩为漏登的,由各地、州、市电大填写 成绩复查申请表 ,统一按规定时间向新疆电大考试中心提交查分单.
2、查分工作只针对本学期的错登分、漏登分的成绩,经复查属漏登、错登的由新疆电大考试中心负责更正,并通知各地、州、市电大分校更正结果.
3、按中央电大的规定,考试中心不受理县级电大及学生个人查分、查卷申请.
4、每学期成绩下发后,请各地、州、市电大在认真筛查的基础上,只能向新疆电大考试中心提交不超过两次的成绩查分单.
5、成绩复查时间为每学期开学20个工作日内,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以前所发文件与本文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新疆电大试卷密封装订规定 为了严守机密,便于评卷和登分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考后试卷均采用密封制度,各监考人员应认真执行.具体办法如下:
一、监考人员在装订试卷前,先要正确填写好试卷袋上各项栏目要求的内容,再将试卷整理平整,并按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的座次顺序装订,严防遗漏颠倒.注意不要将考生姓名、学号露在外面.订好后,再贴上试卷密封封条装入试卷袋,在回袋上加贴试卷袋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