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商州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 2019年4月12日 抄送:区直有关部门,商州区环境监察大队,环评编制单位.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区分局 2019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