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7-15 |
六、其他
1、本委托协议有效期直到甲方签订采购合同,且各方按协议完成保证金和服务费的应付、应收、应退的各项事宜为止.
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法令与本委托协议相矛盾时,以国家的法律规定为准.
3、乙方承担采购所需的全部费用.
4、如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相应责任.
5、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对执行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信宜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委托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7、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信宜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一份. 甲方: 信宜市人民检察院 乙方: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章)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2019年5月7日 日期: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