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5 |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招标采购单位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