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7-15
苏州市"政社互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苏政社互动办〔2014〕2号 关于印发《苏州市规范工作事项进社区 促进社区减负操作办法》的通知 市各成员单位,市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政社互动",破解社区负担过重难题,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改革创新,达到"基层政府转职能、自治组织增活力、居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现将《苏州市规范工作事项进社区促进社区减负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政社互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 苏州市规范工作事项进社区 促进社区减负操作办法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政社互动"工作相关配套文件《关于推进工作、人员、经费、信息、考核整合促进社区减负增效的若干意见》、《苏州市规范工作事项进社区暂行办法》,特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基本任务和职责分工 实行分级确认、规范进入,市"政社互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全面清理市级部门进社区事项,形成社区工作、考核、盖章3份名录,经市"政社互动"联席会议确认后公布,并建立长效动态管理机制;

各市(区)"政社互动"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的清理、整合、确认工作;

社区信息整合由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采取市、市(区)联动,规划、建设城乡社区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方式进行.

二、市级整合工作主要程序 1.市"政社互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商定并召集市级相关部门召开整合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工作要求;

2.市级部门就涉及社区工作、考核、盖章事项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于2014年 1月底前报送市"政社互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蒋丽娟,联系电话兼传真:82280384,电子

邮箱:sz82280384@126.com);

3.市"政社互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部分市依法行政特邀监督员(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建设专家学者对申请事项进行评估分析,提出初步确认意见.对需要召开听证会进一步征求意见的事项,由市"政社互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由申请单位、社区相关组织和居民代表、社区建设专家学者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4.市"政社互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对申请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社互动"联席会议确认,并及时对外公布. 市级部门新增进社区事项按照上述2―4步骤执行,原则上一年申请两次(每年1月10日前和7月10日前),每年底统一对外公布新增事项名录.未经确认的事项不得擅自进入社区.

三、评估分析确认的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规章或地市级及以上规范性文件依据,相关事项方可进社区,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不得随意下达到社区;

2.注重实效原则.进社区事项应明确具体服务管理对象,明确具体内容、流程、时限,明确绩效考核评估方式,有助于丰富城乡社区服务内容,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效率,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力戒内容空泛、脱离基层实际;

3.权责统一原则.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社区并由社区协助办理的事项,由责任部门提出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简化工作台帐,改进考核评估方式;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之外确需社区协助办理的工作,由相关部门或镇(街道)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与社区相关组织签订"项目协议书",按照"费随事转"原则落实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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