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7-15
海林市公开招聘电视台 节目主持人和采编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海林市广播电视台专业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和采编人员,特制订本方案.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林市政府网站和海林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 共招聘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8名,其中:节目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采编人员4名,后期编辑人员2名.

三、组织机构 成立海林市公开招聘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和采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李吉民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靖波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王景杰 市纪委副书记 刘胜利 市财政局局长 郭忠奎 市人社局局长 梁学峰 市编委办主任 陈和敬 市审计局局长 田新忠 市文广新局局长 魏良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郭忠奎兼任,副主任:关守仲、张丹平,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四、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要求及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海林市公开招聘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和采编人员计划表》.

4、专业要符合申报岗位相对应专业要求.

5、年龄需符合申报岗位限定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6、具有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内户籍.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③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④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⑤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海林市公开招聘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和采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和体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中国・海林网站及海林市广播电视台发布,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月16日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直接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 时间:2018年1月17日-1月1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海林市人才服务局 详细地址:林海路188号(林海路与和平街交叉口) 联系

电话:0453-8182610

2、提交的材料:《海林市公开招聘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和采编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资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同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

3、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资格审查:与报名一并进行,工作人员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

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减低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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