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15 |
2、不按时寄交有关论文材料者,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论文指导和答辩,后果自负,论文指导费概不退还.
3、每年的5月25日至31日、12月1日至7日都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相关网站办理考试报名、课程免考以及毕业等各项事宜.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抓住机会尽早办理,以免耽误自己的事情.
4、考生向主考学校寄送有关材料时,要注意时间期限,如时间较宽松,可用邮政的挂号信寄送(不得用平信,否则遗失后果自负);
如时间较紧,请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
四、论文撰写要求
1、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科学,有一定的新意,文笔流畅,字迹清楚;
篇幅在5000到7000字之间.
2、论文提纲、论文初稿、论文完成稿可用300字方格稿纸书写,也可用A4纸打印,字体为4号字.
五、毕业论文由报名至答辩过程中的时间安排 请考生关注相关院系网站的通知与说明,具体流程请以各院系的安排为准.以下流程仅供参考: 2015年6月10日前,考生将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篇幅一般不少于1000字)通过邮政与其它材料一起寄给我校相关院系,论文提纲包括论文纲目、基本论点、主要论据以及如何进行论证等具体内容. 请等待院系通知,院系会要求考生将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电子稿发送到指导教师的电子邮箱.每次给指导教师发邮件时请务必注明考生本人的姓名、专业、准考证号等信息. 2015年7月20日前,指导教师将修改、审定后的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通过Email发给考生.考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并根据修改稿着手撰写论文初稿. 2015年8月25日前,考生将论文初稿通过Email发给指导教师. 2015年9月15日前,指导教师将论文初稿的修改意见反馈给考生.考生要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初稿. 2015年10月1日前,考生将修改后的论文二稿通过email发给指导教师. 2015年10月20日前,考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反复修改直至审核通过.再将审核定稿后的论文打印一式三份,一份考生自留,另两份务必在11月份来我校答辩时交给答辩教师.在完成撰写论文的同时,还要准备好供论文答辩时使用的论文内容简介(以4-6分钟的讲解时间为限). 各专业论文报名地址与答辩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一,考生答辩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齐者不予答辩. 涉及汇款请通过邮局办理,不得将现金放在信件中寄送;
涉及信件请用邮政挂号信或邮政EMS,一律不得使用社会上的快递公司;
所有信件请自留底稿;
信件与汇款均寄给南京大学相关院系的联系人收(详见附表一).
六、论文答辩成绩的查询 每年5月25日开始可以查询5月份的社会自考论文答辩成绩,每年12月1日开始可以查询11月份的社会自考论文答辩成绩.查询方法如下: ①打开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的网页;
网址为http://www.jseea.cn/zkzk82ce/index.html ②在 考生登录 处,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与校验码,登录并进入系统;
③强制阅读10秒用户注册协议后,点击 我遵守 ;
④在 信息查询 ―― 论文成绩查询 ,就可以查到毕业论文答辩的成绩;
⑤查询成绩完毕后请先 注销 ,然后再退出系统;
⑥如果确实参加了答辩,但却查询不到成绩,请与相关院系负责老师联系.
七、其它说明事项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果符合我校自考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上半年毕业者应在当年的10月份来我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下半年毕业者应在次年的3月份来我校办理学位申请手续,务必不要有延误.请在每年的2月下旬与9月下旬关注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的通知,通知中会有详细说明.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网址为ces.nju.edu.cn. 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一年内,向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前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成绩,均可以用来申请学士学位.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后取得的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予认可. 附表一:各专业论文报名地址与联系方式 专业 报名地址 报名时间 联系人 电话、邮箱 备注 工商管理 销售管理 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118号信箱,邮编210093 2015年5月25日-31日在省考试院网上报名 周岚 [email protected] 025-83596270 2015年11月14日上午8时进行论文答辩(报到、答辩流程请于11月10日在商学院网站查询). 详见http://nubs.nju.edu.cn ( 南京大学商学院 ―― 教学项目 ―― 函授与自考 (管理)) 法律 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法学院 逸夫管理科学楼(文科二楼)8楼,邮编210093 2015年5月25日-31日在省考试院网上报名 陈晓宁 025-83597131 2015年11月14日至15日上午8时进行论文答辩. 详见http://law.nju.edu.cn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人才培养 ―― 继续教育 ) 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 具体的邮寄地址、方法与要求请登录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网站查看(以该院网站上的通知要求为准) 2015年5月25日-31日在省考试院网上报名 胡品芳 025-89680659 025-89685971 025-83593062 025-89680766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