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5 |
一、主要职责 黑龙江阿城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别为中共阿城区委和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开发区内的党务、行政和有关社会经济事务.
(一)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区委指示、决议. (2)讨论、决定开发区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开发区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4)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战工作及群团工作的指导.
(二)管委会主要职责 (1)编制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省、市、区政府的决议和命令,依法制定和发布开发区行政管理规定. (3)负责审批开发区入区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核、审批、备案和管理;
负责技改项目的拟定、申报、组织实施和验收;
受委托核发《外资企业批准证书》.负责开发区内企业对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受理、推荐申报工作;
科技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和管理、技改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
协助区内企业办理进出口贸易许可证和外经贸业务审批手续;
为区内企业参与国内外科技经贸活动提供服务;
(4)协调城市规划设计部门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控详规划;
负责开发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审批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新建工程批准书》、《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证》核发工作;
负责本区域内城乡规划设计和勘测的统一管理;
负责开发区内建设工程的管理、监督和执法监督工作,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5)负责开发区内包括资质管理、工程管理、开峻工管理、承发包管理、合同和造价管理、安全和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等建筑市场管理. (6)协助国土资源局行使土地管理职能.负责编制开发区内土地利用计划的后备资源开发计划,协调国土资源局认定出让评估地价;
负责区内土地利用的审报、管理、监督、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核发事宜. (7)负责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
对区内供水、排水、供热、道路、煤气、电信工程和园林绿化、环卫、市容市貌建设进行管理及执法监察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开发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
审核开发项目的环保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联审核发《建设项目环境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表》、《排放污物许可证》. (9)组织编制开发区财政预决算;
协助有关部门对进区单位实行财会监管、内部审计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受委托核发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和国有资产证书;
负责开发区各种规费收取、管理,除规定上缴外全部用于开发区建设;
负责组织开发区内财政、税收大检查;
负责开发区内统计管理、监督和统计执法检查、行政执罚. (10)负责协调管理开发区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事宜,处理开发区涉外事务,审核、申报开发区有关人员出国(境)和对外邀请事宜. (11)负责对派驻开发区的分支机构统一协调、监督、管理和干部考评工作. (12)负责开发区内房屋产权交易管理工作. (13)承担开发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14)行使区政府授予的其它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