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7-15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110千伏文献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大理风景名胜区选址方案的意见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文《关于请求审查审批110千伏文献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的请示》(大建专〔2017〕39号)收悉.

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4〕53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部专家委员会专家和云南省省内专家对110千伏文献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涉及大理风景名胜区选址方案(以下简称建设项目选址方案)进行了实地踏勘和审查.经研究,对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提出如下意见: 对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意见 建设项目性质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项目的实施能满足大理古城片区用电负荷增长的需求,对提高大理州供电可靠性,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意建设项目选址方案. 认真履行法定手续程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申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有关要求 一是建设项目选址方案要按《大理供电局110kV文献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对"大理风景名胜区"的影响论证》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州、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涉及风景名胜区段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建设活动对景区造成不利影响和破坏.三是要在项目结束后监督建设单位及时做好场地清理和植被恢复工作,以维护景区环境风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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