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7-15 |
联络员为指定机构的,该机构应委派专门人员以其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2、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指定机构作为联络员.
3、《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5 承诺书 (登记机关名称): (商事主体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商事主体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 年月日注:
1、《承诺书》只在商事主体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
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签字.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由隶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附表6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 被授权人: 授权范围:授予_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代表_ (授权人名称或姓名)在中国境内接受企业登记机关法律文件送达,直至解除授权为止. 被授权人地址 邮政编码 被授权人联系人 电子邮件 被授权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固定
电话: 移动
电话: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注:
1、仅限外资企业填写.
2、《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地区)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地区)投资者设立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签署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附表7 涉税信息表 财务负责人 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 号 核算方式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从业人数 人注:以下 说明 供填写本表时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