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15 |
1、申请人在填写本申请书前,可参考《企业注册分类指南》和《企业申请表格(文书)示范文本》,以上文件可登陆深圳市红盾信息网(http://www.
szaic.gov.cn)下载,也可到各注册大厅领取.
2、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须由本人签署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晰、洁净,一般要求使用A4纸.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公司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九年制 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证 件名称提交情况 (有提交的打"√")
1 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公司加盖公章或提交缴销印章证明)
2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在本表内填写)
4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经营期限届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免提交)
5 决定公司注销的文件(原件1份)(说明1)
6 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原件1份)(说明2)
7 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1份)(说明1)
8 刊登于报纸的一次清算公告(原件1份)(见说明2)
9 海关、地税、国税的注销证明(原件各1份)
10 公安机关出具的缴销印章证明(原件1份)
11 分支(办事)机构登记机关出具的该机构已注销的证明(原件各1份)
1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1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说明:
1、董事会/股东会决定注销的,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决定注销的决议、清算结束后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提交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清算结束后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破产的,提交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2、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天内将清算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60天内在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
自刊登清算公告之日起45天后,方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3、因合并、分立而注销的,具体申请材料详见公司合并、分立材料清单.
4、以上各项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或者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5、凡表中有""处,打"√"选择;
表格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由企业填写) 被委托经办人 (或机构) 姓名(名称) 被委托经办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 委托事项: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 被委托经办人的权限:
1、提交申请材料;
2、领取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决定文件;
3、领取注销通知书;
4、修改申请文件:(以下两项只能任选一项,否则视为该项授权无效) (1)不得修改申请材料中的任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