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07-16

6 全宗来源简况 列表登记下列依时间变化,记录和反映全宗来源背景的内容.其顺序为: a)全宗构成者形成和职能;

b)全宗构成者所有曾用名称;

c)全宗管理机构和全宗档案数量;

d)全宗档案收集、征集、接收、移交、寄存数量. 个人全宗来源简况,登记其个人姓名、别名、生卒年月日、籍贯、职务、职称和个人主要经历、业绩、荣誉称号、家族简况以及全宗档案收集、征集、接收、移交、寄存数量. 7档案内容与成份介绍 7.1 档案内容与成分介绍一般应使用综合概括的方法介绍.介绍内容包括: a.反映全宗构成者基本职能和主要活动方面的档案. b.反映全宗构成者每个阶段中心工作或特殊工作所形成的档案. c.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地方特色的档案. d. 涉及具有全国和国际意义知名人物的档案. e.馆藏年代久远和特殊载体的档案. 7.2档案内容与成分介绍一般应按全宗内档案的实际分类体系,文字叙述全宗构成者基本职能和主要活动的内容,并列举文种名称. 7.2.1 以组织机构分类的档案全宗,分别简介机构基本职能和主要活动的内容,并列举文种名称. 7.2.2 以问题分类的档案全宗,分别简介问题涉及的全宗构成者基本职能和主要活动的内容,并列举文种名称. 7.2.3 以其它体系分类的档案全宗,应根据该全宗分类的特点结合问题简介全宗构成者基本职能和主要活动的内容,并列举文种名称. 7.3 需要专门说明的档案按下列方法介绍: a.指明该档案文件的名称、责任者和文件形成的时间. b.列出该档案文件的检索要素. c.对其档案文件内容单独介绍. 7.4 一般性文件介绍不使用引用原文的方式,特殊性文件介绍如需使用引用原文应符合下列条件和原则: a.引用原文有助于阐述文件的内容实质. b.引用原文时不详细转述文件中叙述的事实和事件. 7.5 与全宗构成者基本职能和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上级文件不做介绍,必要时只做简要交代. 7.6 人物全宗应按全宗构成者的活动特点,结合全宗内档案材料的实际情况介绍,内容包括: a.个人手稿、著作、作品、题词、日记、回忆录的名称和特点. b.履历、自传、证书、来往信件以及公务活动与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名称和特点. c.财产状况与经济活动材料的名称和特点. d.家庭亲属与主要社会关系材料的名称和特点. e.图片、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的名称和特点. 7.7 未开放的档案,注明档案数量和使用范围. 7.8 涉密档案,注明档案数量,不做任何内容和成分介绍. 7.9 非纸质档案应简介其种类、特色和数量.

8 检索查阅注意事项 8.1检索注意事项 包括以下内容: a)可使用的检索工具和已编制的参考资料的名称;

b)机读目录、手工检索工具条目的数量;

c)纸质档案数字化副本的画幅数量以及占全宗档案总数比例的情况;

d)纸质档案缩微副本的数量以及占全宗档案总数比例的情况;

e)非纸质档案副本的形式、数量以及占全宗档案总数比例的情况. 8.2查阅注意事项 包括以下内容: a)档案的完整和完好程度以及遗失、销毁的情况;

b)档案的分类与整理方法以及不同载体组卷、装订和保管的情况. c)档案的利用价值以及鉴定的情况;

d)划分的保管期限种类以及各类保管期限档案的数量;

e)档案内容向社会开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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