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9-17 |
一、此章程示范文本是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制定的,社会团体在制定章程时,原则上应包括该文本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二、社会团体的章程制定要经过全体成员的充分酝酿,经最高权力机关讨论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修改亦同.
三、章程文本采用A4纸打印,先经登记管理机关初审合格后,再报正式文本三份,由登记管理机关加盖章程核准专用章后生效,一份交业务主管单位,一份交社会团体,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存档.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英文译名、缩写) (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 中国 、 全国 、 中华 等字样.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一般由三部分组成:行政辖区名称、团体性质特征、组成形式.) 第二条 本团体由(什么单位或个人)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或区县)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团结某种特定单位或个人,通过哪些主要活动,达到什么目的.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xxxxxxxxxxxxx:
(二)xxxxxxxxxxxxx:
(三)xxxxxxxxxxxxx: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 (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可分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 (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 (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l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 (代表)大会(会员少的设会员大会,会员多的设会员代表大会,没有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也可以设理事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 (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 (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 (代表)大会每届x年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 (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 (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团体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一般情况下只设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两层为宜).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七条第
一、
三、
五、
六、
七、
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会长)[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理事长(会长)任期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 (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 本团体设监事会一般由三(或五人)组成,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选举产生监事长;
(二)出席理事会 (或常务理事会)
(三)监督本团体及领导成员依照《条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