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16 |
(九)无效谈判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3.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保证金的;
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政府采购活动的;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9.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
10.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