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9-07-16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渝工商办发〔2018〕8号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重庆市 守合同重 信用 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局、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 为提升我市企业合同信用建设水平,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市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重庆市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活动(以下简称重庆市 守重 企业公示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条件 ? 重庆市 守重 企业公示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参加市级 守重 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应当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且在企业和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2月1日―3月31日):市局通过华龙网、 重庆工商 公众微信号、 重庆工商 新浪官方微博、红盾外网发布开展2016―2017年度 守重 公示活动公告,各局做好辖区申报企业宣传发动工作,指导申报企业通过重庆市 守重 企业网上公示系统(

网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cqgs.cn合同服务栏目)进行网上申报,提醒申报企业信息录入完成后在网上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重庆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加盖公章、签字后提交区县工商部门.

(二)区县局审查、推荐(4月1日―4月30日):依据重庆市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信用标准体系,信用审查、向有关部门的函询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企业,由区县局通过重庆市 守重 企业网上公示系统向市局推荐市级 守重 企业,并报送推荐企业名单及推荐报告(纸质件加盖公章,电子件报送至合同处邮箱).推荐企业《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由区县局合同监管科室审查、保存和备查.

(三)市局审查、公示(5月1日―6月30日):市局组织对推荐的市级 守重 企业进行审查,报经重庆市 守合同重信用 单位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单位应加强对指标体系、公示系统的学习与理解,做好对辖区申报企业的指导工作,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公示活动.

(二)加强协调.各局要加强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发挥好行业协会的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此次 守重 公示活动顺利开展.

(三)注重质量.各局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指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参与 守重 企业公示活动(注意与 守重 微型企业公示活动区分,避免重复申报),确保公示活动的质量.

(四)工作纪律.在公示活动中,各级工商部门不得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 附件:重庆市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申报表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公开发布)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印发 附件1: 重庆市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申报表 申报企业名称 (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日期年月日企业所在地 承诺书

一、本企业自愿申报参加重庆市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活动.

二、本企业所提供的信息、数据、资料真实有效,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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