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16 |
18 定标原则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19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日历天
20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档.
21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 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应当贴上密封条密封且在密封条和密封袋的骑缝处盖章,密封袋不得破损.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应分别单独密封装订. 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3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第1包采购预算为972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4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为972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
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2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6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