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07-16

二、承办机构 滁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三、服务对象 公民

四、服务条件 确有需要

五、服务流程

1、发布: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案件的预告函,在滁州普法网上发布庭审活动信息;

2、申请:线上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线下到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申请;

3、受理: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收到申请信息,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4、审查: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审核申请信息,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旁听庭审规模进行协商;

5、通知: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向申请人提供案件庭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申请人自行前往旁听.

六、服务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滁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电话:0550-3042626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 电子

邮箱:czsfjfxk@163.com

3、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关于推进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皖司通〔2015〕59号):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和联络协调工作,根据工作计划不定期组织重点对象到教育基地按工作流程集中观摩学法、接受警示教育.

2、《关于推进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皖司通〔2015〕59号): 基地建成后,要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资源使用频率和效益,每季度适时开展面向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年度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真正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

二、承办机构 滁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确有需要

五、申报材料 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申请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线上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线下到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申请;

2、受理: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收到申请信息,当场完成受理工作;

3、审查: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审核申请信息,按照申请人属地原则协调当地司法局法制宣传机构办理;

4、通知:申请人所在地司法局向申请人发出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通知书.

七、服务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滁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电话:0550-3042626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 电子

邮箱:czsfjfxk@163.com

4、司法鉴定许可证遗失、损坏补发材料转报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管理办法》(司发通〔2010〕83号)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应当及时向登记机关书面说明情况并申请补发.证书遗失的,应当在省级以上报刊或者登记机关指定的网站上刊登遗失声明;

证书损坏的,应当在申请补发时将损坏的证书上交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收到补发申请后,应当核实情况,及时予以补发,补发的证书载明的内容应当与原证书一致.

2、《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委托各市司法局协助办理司法鉴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各市局接受省厅委托协助办理司法鉴定管理事项的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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