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9-07-16 |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说明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及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一)适用范围 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为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定义 1.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采购人特指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集中采购机构 是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集中采购机构特指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中心 ). 3. 供应商 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特指响应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也被称为竞标人. 4. 中标人 是指经谈判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竞标人.
(三)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 货物 是指竞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