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16 |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9日――2018年10月2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
电话:25375203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110000) 沈阳贝尔德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型筑路材料研发和生产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建设单位 沈阳贝尔德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72号
三、项目概况 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公司现有项目为年产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产品主要服务于沈阳本地建筑行业.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在厂区内扩建两套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生产沥青商品混凝土30万吨.
四、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
2、本项目导热油炉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4座串联的沥青储罐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到车间外;
单条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包括烘干筒燃烧器产生的燃料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除尘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本建设项目噪声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不合格石料收集后用于铺路;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系统;
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桶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http://www.syepb.gov.cn/system/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