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16 |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3.1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2015]299号》缴纳.交易服务费由乙方根据鲁价费发[2001]243号标准缴纳.公证费收费标准为该项目涉及金额的千分之一,按标准不足500元时按500元收取,单个招标项目标段最高不超过5000元,该费用由中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公证处支付.
一、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