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湖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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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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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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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年报表式
6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报表
6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01表)
6 2.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01-1表)
9 3.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602表)
10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财务状况(S603表)
11 5.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604表)
12 6.主要业务活动收入(108表)
13 7.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609表)
14 非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报表
14 8.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104-3表)
15 9.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情况调查表(S107表)
16 10.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S120-1表)
17 11.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S120-2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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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层定报表式
20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报表
19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20 2.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
22 3.财务状况(S203表)
23 4.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表)
24 5.生产经营景气状况(S210表)
25 非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报表
25 6.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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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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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住宿和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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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及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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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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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住宿和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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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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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和反映住宿和餐饮业的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一部分,是国家统计局湖南省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统计局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本制度按报表报告期分为年度报表和定期报表.基本调查方法是:对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其他行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企业实行全数调查.
(四)本制度一律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统计局可在本制度的报表中增加指标,但不得打乱指标的排列顺序和编码.
(五)调查单位有义务向统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
调查单位不得 打捆 和重复报送统计数据.
(六)一套表中 上年同期 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得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