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16 |
建设内容为挡矸墙、截水沟、排水沟、消力池、排洪涵洞、覆土造地还田工程及配套运矸道路等工程.项目总投资8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的12.5%.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柳发改审批发〔2018〕148号文对该项目予以备案.依据《报告书》的结论、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恢复和污染防治措施,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前提下,我局同意按照《报告书》所确认的性质、规模、选址、选线和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围挡作业,采取遮盖、洒水抑尘措施,有效减少堆场二次扬尘污染.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范设计及施工.
3、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施工交通运输噪声等措施.
4、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堆场周边、岸彼植被建设,落实项目整理完毕后完成相应绿化补植措施.
5、要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并不断完善,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
三、在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柳林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柳林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7日报:山西省环保厅,吕梁市环保局 抄送:柳林县环境监察大队 柳林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