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17 |
100
5、产品方案 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本项目的产品为开采的山卵,5年期间的取土总量约8万m3.
6、取土范围 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本项目取土范围为鼎城区许家桥回维乡双冲村12组,取土边界的坐标详见下表. 表1-4 项目开采范围的拐点坐标 拐点编号 坐标 面积(m2) 东经 北纬
1 111°32′39.91″ 28°51′26.73″
33335 2 111°32′46.85″ 28°51′30.72″
3 111°32′48.05″ 28°51′27.22″
4 111°32′41.17″ 28°51′23.41″
7、设备清单 本项目主要设备详见下表. 表1-5 项目主要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挖土机 台22运输车辆 台50
8、项目用地现状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地块内现在主要为荒草地,即为已经荒废的林地.项目区还有1个池塘,功能为当地村民进行小型的渔业养殖为主.根据现场踏勘和调查了解,项目地块内无重大文物古迹等存在. 本项目建设方以土地经营权转让的方式获得了鼎城区许家桥回维乡双冲村12组白杨偏、樟树偏、栗木山、株树窝、中包上、娘娘窝等共200亩土地的经营权.其中本项目取土涉及到的范围包括栗木山、株树窝、中包上、娘娘窝,总占地面积约50亩. 同时,常德市鼎城区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已同意本项目土地的审批,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9、取土方式 将取土表土清楚,堆放在临时的表土堆场,整形码方.待复耕时使用. 项目取土是将取土范围内的山头凸出部分的土方挖出运走,直至一定的水平高度时停止,这也是为后期复耕种植果树进行土地平整.项目取土采用即取即运,不在项目区内堆放暂存.
10、排水 取土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排水沟;
在地势低洼地段在边沟外侧做好边沟的土埂,防治雨水汇水;
在取土开挖前设置好截水沟.
11、依托关系 根据建设方介绍,本项目不设置生活办公配套设施,租用周围村庄的闲置用房为工作人员提供食宿.
12、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3人;
工作制度:实行八小时一班制,年工作时间约200天.
13、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全部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14、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8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1);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
(1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200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