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17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源市东源县蝴蝶岭工业园韩科工业园内(E114°47′10.30″、N23°49′17.32″),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总投资120万元.拟租赁广东韩科实业有限公司已建厂房一栋,主要从事纸制品加工生产,设计年产量300吨.本项目共设员工6人,均在韩科工业园区内食宿(利用广东韩科实业有限公司食堂和宿舍),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根据该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及结论,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执行下列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项目生产过程产生VOCs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总VOCs排放浓度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排放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场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国家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所发布的修改单内容;
危险固废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和国家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所发布的修改单内容.项目产生的其他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三、按报告表的要求落实以下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要求,主要包括 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切实加强"三废"排放管理工作. 纸箱印刷过程中须使用水性环保涂料为原料,机器清洗采用手工擦拭清洁,不可采用水清洗工艺. 为减少有机废气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应安装废气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设施. 定期检查废气治理设施,并做好运行记录. 员工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后进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要定期清理维护. 危废存放区做好防雨防渗防漏工作. 建议项目生产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确保噪声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的废水排放总量控制为:CODcr:0.0583t/a;
氨氮:0.00875t/a,废水总量控制指标统一在东源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总量中核减.VOCs总量指标为0.216t/a.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验收结论应报我局备案. 东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6月16日 抄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分局. 东源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