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07-17 |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 修改 或 撤回 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 招标代理人将于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七项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2.提交了可接受的 撤回 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 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则被认为放弃相应权利. 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