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7-17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 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未设置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装置.(环评及批复未要求设置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装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检测期间工况调查 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按照本项目环评及批复的要求,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现场勘查,编制了验收监测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5月12日-5月13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及检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工况稳定,生产能力在81.8%~95.5%以上之间,各生产设施运转正常,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检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2、污染物检测结果及评价 (1)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6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破碎、筛分、机制砂工序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3mg/m3 ,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 ;
最大排放速率最大为0.089kg/h,小于其标准限值3.5kg/h;
布袋除尘器的处理效率为94.2%;
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8)表2 一般控制区 排放限值;
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16mg/m3 ,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限值要求.
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情况 项目无废水排放,故不进行废水污染物总量核算.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为滕州市众磊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精品砂石料生产项目及环保配套设施(一期),主要设备为制砂机、喂料机、粉碎机、振动分料筛等设备. 项目在封闭车间中生产、道路及场地做了硬化处理、砂石料堆场安装了喷水降尘装置、车辆运输过程中进行遮盖、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等措施,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3m 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对地表水、地下水影响较小.厂区选取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了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并规范操作,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小;
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环境管理情况 本项目严格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及各项环保要求基本落实到位,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正常.
七、验收结论 该项目建设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各项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批复中要求建设的各项环保措施均已得到落实. 1.该项目主体工程以及配套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已基本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滕州市环境保护局滕环行审字【2018】B-140号文件批复要求建成,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落实了 三同时 措施,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正常;
2.由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中的监测结果表明,所监测的各项污染指标均实现了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