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17 |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 招标人 和采购单位. 2. 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 产品 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 项目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 书面形式 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 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本采购文件).
(五)投标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7560元)由入围单位平均分摊支付,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列入投标报价.
(六)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综合评分最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