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7-17
盐城市盐都区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 都创业办〔2014〕6号 都财发〔2014〕119号 关于做好2014年全民创业和民营经济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区有关企业和单位: 为做好2014年盐都区全民创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项目范围 2014年盐都区全民创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各类创业主体创业奖励,标准厂房租赁补贴,服务体系建设,创业载体建设,鼓励扩大就业,企业创新创牌,考核表彰奖励等.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范围为:园区内租赁标准厂房生产经营项目、特殊创业主体创业补助项目、家庭农场奖励项目、新办中小微企业扩大就业奖励补贴项目、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园区服务体系建设扶持项目、创业示范典型奖励项目、创业培训奖励项目、全民创业先进单位(园区)和个人表彰奖励项目等11个类型.

二、组织申报事项 1.项目申报主体向区全民创业办提出项目申请,按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初审汇总后报至区全民创业办.区全民创业办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行文报送区全民创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在盐都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申报创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园区服务体系建设扶持项目、创业培训奖励项目的,申报主体须为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经工商部门注册的运营机构);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4)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

(5)《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负责,须填写《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格式见附件一). 3.项目申报主体须对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进行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选择一个项目类型进行申报(创牌奖励类除外),同一项目类型不能重复申报.申报项目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4.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区全民创业办(新都路618号区行政中心0224室,88116137).申报材料包括:①项目所在镇(区、街道)行文的请示件及项目汇总表(纸质2份.项目汇总表须附EXCEL电子表格,格式见附件二);

②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纸质2份,A4纸规格,设立目录,装订成册). 5.本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各类项目具体申报材料请在区经信委门户网站(http://www.ydjmw.com)下载.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各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将项目申报通知要求转发至辖区内所有企业及创业主体,要做到 应知尽知 ,同时,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总扎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推荐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项目审核、材料初审完善等工作,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要求,申报材料须注明申报项目类别,并加盖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注明申报单位联络人以备查. 2.各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项目申报,操作程序要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监察,对项目申报过程中发生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1.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2.2014年全民创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2014年全民创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盐都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2014年12月11日 盐都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印发 附件一 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项目申报主体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实施目标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如有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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