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17 |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Z1) 已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按照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尚未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二、纳税人名称(Z2) 纳税人名称以该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汉字名称为准.填写时一般不要超过40个汉字,即最多占80位,名称汉字偏长的可适当缩减.
三、企业规模(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Z3) 用1位数字表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内容进行划分,1.大型企业;
2.中型企业;
3.小型企业;
4.微型企业.
四、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Z4) 用4位数字表示.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为标准,根据企业实际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进行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到小类. 分类原则如下:(1)以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关于统计单位划分的原则作为划分行业的基本原则,并在分类中注意区分了第
一、
二、三产业;
(2)依据按经济活动性质的同一性进行分类的原则.即主要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经济活动性质进行行业分类,而不按其所属行政管理系统分类.某一行业就其实质来说是指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活动的所有单位的聚合体.
五、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代码(Z5) 用3位数字表示.企业类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根据下表填列,个体工商户填写
400 ,其他纳税人填写
900 . 代码 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 代码 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 代码 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 代码 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企业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71 私营独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内资企业
170 私营企业
290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20 个人合伙
110 国有企业
171 私营独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421 内资合伙
120 集体企业
172 私营合伙企业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422 港澳台合伙
130 股份合作企业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423 外资合伙
140 联营企业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330 外资企业
430 个人
141 国有联营企业
175 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31 内资个人
142 集体联营企业
190 其他企业
350 外国企业
432 港澳台个人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51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433 外资个人
149 其他联营企业
210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352 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企业 非企业单位
150 有限责任公司
220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353 缴纳预提所得税的企业
510 事业单位
151 国有独资公司
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354 国际运输企业
520 民办非企业单位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55 金融和保险企业
521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50 (港澳台商)企业
359 其他外国企业
522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
161 国有绝对控股上市企业
251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390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523 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