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9-07-17 |
一、海关主动公开海关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在线访谈、宣讲会、报纸、报关大厅、公开栏、多媒体系统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海关信息,2018年累计发布信息24条,涉及各项政策法规、最新署令和公告、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海关动态等各类信息如下:
(一)海关规章以及以海关总署公告、直属海关公告形式发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通过业务大厅电子屏幕公开3条;
(二)关于海关重大政策、重要海关规章和海关总署公告的解读信息,通过在线访谈、报纸、宣讲会等媒介发布8条;
(三)《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予以公开的内容,通过公告栏公告0条;
(四)目前,三明海关有报关企业注册1项为行政许可,办理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均在办理窗口现场公开,共1条.
(五)三明海关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以及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预约加班电话、廉政监督电话、12360热线、业务流程等在业务大厅、陆地港联检大厅等予以公开,共计5条;
(六)业务现场海关人员的姓名、工号、职务、职责等相关信息在业务大厅予以公开;
(七)涉及进出口货物贸易的海关综合统计资料公开0条;
(八)海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共0条;
(九)其他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海关总署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中,我关公开了预约加班事项1条;
(十)三明海关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自该海关政府信息形成、变更或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十一)三明海关在业务大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其中,通过《三明日报》等新闻媒体发布海关新闻及政策解读8条.
二、海关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海关政府信息情况 在公布办公地点、邮编、电话、传真、邮箱等申请信息公开的途径,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海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共0条.
四、我关全年未发生因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事.
五、存在不足及2018年工作计划 目前,我关政务公开工作正稳步推进,但经认真自查和审视,相关工作与福州海关、地方政府的要求、与当前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与社会各界的期望还一定差距:一是利用地方门户网站媒体进行政务公开还有提升空间.二是政务公开针对性不够强.政务公开仍拘泥于常规发布,未能针对社会各界特别是进出口企业所关注的阶段性焦点灵活运用专题发布、系列发布等手段.为此,2019年三明海关将进一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关检融合后,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范围和内容.围绕各单位职能职责,立足实际工作,深入调研分析,明确公开内容和具体操作,确保政务公开全面、准确.主动搜集社会各界关注重点,深入调研信息需求,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方式方法,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