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7-17
昌安监管〔2016〕1号 签发人:陈唐昌江黎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建议成立县"2・23"事故调查组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3日上午10时10分许,我县辖区内的福建省承贵贸易有限公司昌江分公司在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开矿场汽车修理房更换34#重柴车刹车皮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为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建议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安全监管局牵头,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国土局组成的县"2・23"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依法对此起事故进行全面调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调查组自行撤销. 妥否,请批复. 附件:拟成立县"2・23"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昌江黎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8日 联系人:文进彬,手机:13976830156 昌江黎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8日印发 附件: 拟成立县"2・23"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组长:陈唐(县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王树山(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钟爱群(县检察院) 许健(县监察局) 文进彬(县安监局) 文忠光(县公安局) 叶玉强(县总工会) 李威(县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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