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7 |
14、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一、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进行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 具体审查内容详见初步审查表.
三、投标报价的评审 投标价格采用最低价优先法,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实自身是中小企业,提供不全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作为中小企业进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谈判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扣除后的价格只作为竞争性谈判价格评审依据,成交供应商的公告价格为供应商最后报价.
第二节 废标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