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9-07-17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 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闽政〔2016〕60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工业软件产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工信政法〔2019〕39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省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1.

在福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按要求定期报送企业有效统计数据;

4.在企业信用报告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5.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项目 1.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助;

2.EDA工具和测试设备购置补助;

3.首次流片费用补助;

4.省外公开招投标中标奖励;

5.优秀骨干人才承担的软件产业化项目奖励;

6.新增收入奖励;

7.军民融合奖励;

8.工业软件改造升级补助.

三、申报基本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信息表;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 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所从事的主营业务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取得资质的需提供);

3.福建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单位承诺书;

4.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材料(附件).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如实组织项目材料,并按属地原则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和相同内容电子文档(Word版本,需刻录成光盘),纸质材料需提供目录、标明页码、并加彩色隔页,加盖骑缝章,胶装成册后一式2份提交(市工信局1份、市财政局1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2.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www.fjetc.gov.cn/Hqxm/)报送县(市)区工信局(只需提交项目简表,不能直接报送福州市工信局,否则系统将退回).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法律法规等,将认定为失信行为.对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财政资金,三年内不予安排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对企业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提供复印件的应核对原件并加盖工信部门核对章,同时登录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7月19日前完成惠企系统县区初审、联合财政会签等工作,并正式行文和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将申报项目纸质版材料、联合行文的纸质文件上报市工信局(一式两份).

五、其他事项 1.本通知及各项目申报所需表格可登录电子邮箱fzrjxmsb@163.com(密码abc123456)下载,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手册在省工信厅惠企系统网站下载. 2.受理处室及联系人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软件服务业处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5座633室 联系人:林圣杰 0591―83258357 严文倩 0591―83211432 附件:省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附件 省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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