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17 |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 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国(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三) 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
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统一将函件寄到韶关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4栋301室),待函件办理完毕后,寄回给各认定机构,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六)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七)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规定,在认定审核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我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认定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好港澳台人员在内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
(三)各认定机构要尽快熟悉新的教师资格认定流程,确保教师资格制度平稳有序实施.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将本县(市、区)开展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时间、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会同相关部门提前做好普通话测试、体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