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7-17
成都市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成教资〔2015〕02号 关于做好2015届应届毕业生教师 资格认定工作的函 在蓉各高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5】1号)要求,为积极稳妥做好成都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请各高校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做好宣传动员,配合完成该项工作.

现将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1、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建议各高校在向学生宣传时,酌情将截止时间提前),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

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上报名后,还须登陆"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进行二次登记并按要求打印、粘贴条形码.

2、成都市教育局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请向学校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局提交.

3、根据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只能由所在学校统一申报、提交申请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1)网报成功后,申请人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并请申请人按要求粘贴好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申请人大学4年的学业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鲜章(注:此成绩单作为学生是否能够按时毕业的依据,请教务处认真审查学生所修学分情况,严格把关.各系或学校其他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无效)(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

(5)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生所在系或学院党总支出具并盖鲜章)(一式一份);

(7)二寸证件照两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

(8)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须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和在教学岗位上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9)非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需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单;

(10)非师范专业申请人员还应完善并提交《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该表非师范生一人一份,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在召开工作会议时发放给各高校);

第(2)、(5)、(8)、(9)项的复印件上须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和审核人签字. 请各高校按上述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清点本校学生的申请材料,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学校应拒绝受理其申请.合格材料汇总后请按师范、非师范专业分班级打捆成册.所有材料务必于5月7日、8日送到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青羊区金盾路57号),过时将不再受理.

4、今年毕业的函授、小自考等所有成人教育的学生必须在取得学历证书后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

5、证书办结后,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在市政务中心发放、学生须凭学历证书领取.

6、非师范专业申请人员每人须缴纳190元的笔试、试讲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请各高校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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