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7 |
二、项目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1、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平原县经济开发区民生北路路西,山东瑞茂兴业仓储有限公司院内,租赁山东瑞茂兴业仓储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根据瑞茂兴业公司不动产权证(鲁(2017)平原县不动产权第0000167号),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平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相关文件见附件.
2、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平原县经济开发区民生北路路西,山东瑞茂兴业仓储有限公司院内,根据平原县县城总体规划图(2018-2035),该项目用地为规划中的工业用地,符合平原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平原县县城总体规划图见附图3.
(三)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需要满足 三线一单 的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内容 结论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所在区域平原县的生态红线为:
1、德州市平原马减竖河省级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1-02)位于德州市平原县,Ⅰ类红线区范围,南至津期店村,北至东关村的河道.区域面积1.60km2.边界范围南至新庄村西侧的平原县夏津县县界,北至甜北村东侧的平原县德城区县区界,纵贯恩城镇、王杲铺镇,区域面积4.06km2.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类型为湿地.
2、德州市相家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1-08)位于德州市平原县,Ⅰ类红线区位于南侯庄村南部,向东南方向延伸,其中在张官店村向西南延伸,东侧的村庄分别为车东村、李庄村、张官店、西刘新环村,西侧的村庄为大崔庄村、姚庄村、北高庄村、范庄村、大张庄村.区域面积1.68km2.边界范围为一级红线区外侧20-100m,区域面积2.77km2.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类型为水库.
3、德州市丁东水库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1-16)位于德州市临邑县、平原县,Ⅰ类红线区位于许桥村以南,郭叶村、石庄村、小刘庄村、王蛮街村以西,董屠村、苑庄村、南于庄村以东.区域面积7.07km2.边界范围东至董屠村,西至郭家沟,南至曲六店村,北至德州南环,区域面积21.42km2.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类型为水库、裸地.
4、德州市万庄村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2-06)位于德州市平原县,边界范围东至于庄村,西至牌子村西口,南至南庙梁庄村被扣,北至王水坡村,区域面积4.88km2.生态功能是土壤保持,类型为裸地.
5、德州市平原鲁北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14-B4-01)位于德州市平原县,边界范围东至谢家汶,西南至秦庄村西,区域面积13.48km2.生态功能是生物多样性维护,类型为森林. 距离该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目标为德州市丁东水库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本项目西北侧14.7km处,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水源、水资源等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的上限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通过对各环境要素的监测与评价,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地下水、噪声环境质量较好,地表水已经受到污染.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平原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 负面清单 该项目位于平原县经济开发区民生北路路西,无现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中 三线一单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