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7 |
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 磋商保证金 3.4.1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认可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3.4.3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成交人全额无息退还磋商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在响应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4)成交人拒绝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响应人其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应附响应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