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07-18
泰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泰府办字〔2017〕 134号 关于印发《关于以绿色通道方式调回泰和任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教育体育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关于以绿色通道方式调回泰和任教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日关于以绿色通道方式调回泰和任教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办理教师跨县调动手续,由于全省统一招聘教师的原因,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教师要求跨县调动.根据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赣府厅发〔2015〕76号)和《泰和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泰府办字〔2016〕7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办理原则 1.调动工作每学年集中在暑期办理;

2.农村小学有空编.

二、办理对象 小学教师.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备案.申请调动者需在2017年7月15日前将申请书、审核备案表及有关佐证材料递交至泰和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备案. 2.部门审核.县教育体育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四个部门依据本部门的相关职责对调动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将由上述四部门组织其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将面试合格人员(不低于60分)汇总并向县人民政府形成请示报告. 3.县人民政府审定.县人民政府对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等四个部门提交的请示报告进行审定并予以批复. 4.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调入的人员,自行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业务指南-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相关下载处下载"事业单位干部申请调动审批表"后,再至县人社局领取商调函,按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办理条件 1.泰和籍教师及配偶(教师);

2.具有国家正式编制、全额拨款且一直在岗的教师;

3."三支一扶"支教人员服务期满安置后工作年限应满二年,其余人员应在服务单位工作满五年;

4.身体健康,40岁以下(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5岁);

5.无违纪违法行为;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办理调动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教师提出要求调回本县任教的书面申请.申请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及专业、何时何方式考入现工作单位、现在何县何校任教何学科、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种类、转正入编及服务期情况、调动理由). 2.审核备案表.调动人员自行下载"以绿色通道方式调回泰和任教人员审核备案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好. 3.佐证材料.申请调动者在递交申请书时依据身份的不同附带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④学校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⑤编办出具的在编证明⑥个人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⑦财政局出具的全额拨款证明⑧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泰和籍的配偶户籍不属于泰和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所在单位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印章)⑨无违纪违法证明⑩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县人民政府抄告单?服务期满安置表.2008年以前参加工作人员应提交的材料:①-⑨;

属2008年以后参加工作和全省统一招聘的人员应提交的材料:①-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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