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物价局 无锡市财政局 锡价费[2013]136号 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劳动能力鉴定收费 的通知》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宜兴市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劳动能力鉴定收费的通知》(苏价费[2013]247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劳动能力鉴定收费的通知》 无锡市物价局 无锡市财政局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转发 劳动鉴定 收费 通知 抄送: 无锡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3年9月24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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